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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济宁市中心和省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展开第三轮省生态环保督察转办信访件销号作业的告诉》文件精力,现将已整改完结的第2批,转办/督办编号D4JN号信访交办件处理作业状况予以公示,如有贰言,请于公示期内将定见主张反应至
二、信访交办问题基本状况:邹城市中心店镇富安路翡翠璟苑北边的小广场晚上7.30-9.00跳广场舞扰民。
三、调查核实状况:问题事实。归纳执法局中心店中队及中心店镇第一时间派作业人员抵达现场做出具体的调查核实。
经查:中心店镇富安路翡翠璟苑北边的小广场晚上7.30-9.00期间存在老年人跳广场舞,周边居民对音响播映音量表明不满。
四、处理和整改状况:及时调停,达到共同。市归纳执法局与中心店镇组织作业人员屡次到现场进行劝导,与广场舞部队的组织者和老人们进行了交流,向他们具体解说了对邻近居民生活形成的影响。又到小区内接近居民楼展开入户造访,大都居民对老年人这个时间段跳广场舞表明了解,一起恰巧造访到问题反映人,细心地了解了问题反映人的诉求,经了解其对老年人跳广场舞展开健身活动的行为无贰言,主要对广场舞部队音响朝向其寓居楼方向及播映音量不满意。经和谐两边,达到共同定见如下:广场舞部队运用音响时操控音响音量,尤其是要防止音响朝向翡翠璟苑小区居民楼的方向。经过现场调整,原音响由朝南方向,调整为朝东方向放置。音响朝向调整后,作业人员到问题反映人家中实地感触,音量有改进,与问题反映人交流,其表明满意。
二是加强巡查,及时劝导。针对中心店镇富安路翡翠璟苑小区北面的小广场,添加值勤巡查频次,发觉缺点及时劝导纠正,有用平衡了广场舞部队健身需求和举报人对安静生活环境的希望。